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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大学离退休活动室使用及管理规则

2019年05月21日 13:29  点击:[]

 

 

一、      青岛大学离退休活动室仅对青岛大学离退休教职工开放,校外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擅自使用,否则所产生的所有后果均有其本人承担。

 

二、      在青岛大学离退休活动室进行活动,活动人应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天气状况和室内环境状况,选择适宜的活动方式进行活动。在活动前、中、后发生的疾病发作,室内外摔伤、交通意外及其它意外事故,由其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发生的全部费用。

 

三、在青岛大学离退休活动室进行活动,活动人应与其他参与活动的人员友好来往、相互尊重、和睦相处,在活动期间与其他人之间产生冲突而引发伤害事故,由伤害事故参与人承担全部责任。

 

四、在青岛大学离退休活动室进行活动,活动人负责保管好自己的个人财物,如有丢失、损坏,责任自负。

 

五、在青岛大学离退休活动室进行活动,应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遵守的一切规章制度,爱护室内外公共财物及设施,损坏者照价赔偿。

 

六、在青岛大学离退休活动室进行活动,应注意卫生,保持室内整洁;不得吵闹和大声喧哗。

 

七、管理人员有权要求活动人出示和查验能够证明活动人为青岛大学离退休人员身份的证件,如果拒不配合,管理人员有权阻止其参与活动。

 

八、不得利用活动室从事与活动无关的事项,不得从事非法活动。

                       

 

                                          青岛大学离退休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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