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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离退休老干部通报情况制度

2013年10月20日 00:00  点击:[]

为了让离退休老干部及时了解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及学校的建设和发展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一、学校党委和行政原则上每学期向老干部通报一次学校的工作情况

二、重大问题及时由组织部牵头向老干部通报具体情况。

三、通报范围:离退休老领导、老干部及离退休老同志代表

四、通报形式:一是邀请离退休老干部参加学校重大会议。

二是由校主要领导主持老干部座谈会。

三是通过离退休党支部传达。

五、具体通报情况,由离退休工作处负责组织

青岛大学离退休工作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