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离退休党支部: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3周年,激励广大党员和党组织奋发进取、创先争优,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表率示范作用,离退休党委决定,在“七一”前评选表彰一批先进基层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现就做好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数量
本次拟表彰先进基层党支部8个,离退休优秀党员按照党员总数10%的比例评选,离退休优秀党务工作者由离退休党委根据各支部组织设置和工作情况确定推荐对象。
二、推荐标准
1.先进基层党支部基本条件:能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党的基层组织各项基本任务,战斗堡垒作用突出。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切实履行党建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和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制度,有效实现党组织政治功能。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真抓实干,作风优良,团结协作,以人为本,切实关爱帮扶老同志,团结带领老同志贡献正能量,赢得广大离退休老同志信任和支持。
2.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推荐对象须为中共正式党员。能自觉遵守党章,模范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密切联系老同志,敢于担当、积极工作,积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受到老党员和老同志普遍赞誉。
3.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本条件: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熟悉热爱党务工作,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水平。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善于做群众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讲政治、顾大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履行工作职责,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善于把握工作规律并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三、推荐办法和要求
1. 离退休党委成立评议小组,评选出拟表彰对象,并予以公示。
2.申报评选先进基层党支部需报送支部一年的工作总结,并填写《离退休先进基层党组织申报审批表》。
3.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请报送支部评选名单和基本信息表。
4.离退休各科负责发放回收报送材料,于6月30日前汇总报送综合信息科。
四、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推荐先进基层党支部、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工作,要坚持公开透明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听取党内外意见,切实把老同志公认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推荐出来。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树立正确导向,严格按照推荐条件审核把关,推荐出的先进典型要充分体现代表性、示范性、带动性,真正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发基层党支部、党务工作者、广大党员老同志在学校加快推进“双一流”建设中奋发有为,增添正能量。
“七一”前后,离退休党委将对评选出的先进基层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进行表彰。
中共青岛大学离退休委员会
202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