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2016年度离退休人员
学术研究专项基金评奖工作的通知
各党支部、各科室:
为贯彻落实《中共青岛大学委员会关于充分发挥离退休老同志作用推进高水平大学建设的意见》,激励更多离退休老同志力所能及地参与科学研究活动,为国际知名高水平大学建设多做贡献,根据《青岛大学离退休学术专项基金管理办法》,离退休党委(工作处)决定进行2015-2016年度离退休学术研究专项基金评奖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果起止时间
本次评奖,限于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内完成的学术研究成果。
二、方法及步骤
1.整理材料,填写表格。各部门通知老同志整理两年来的科研成果,并按要求认真填写附件中的表格。
2.核查和归类。老教授协会负责将上报的科研成果进行核查,认真梳理,分门别类,为成果认定和评奖做好准备。
3.成果评定。依据《青岛大学离退休学术专项基金管理办法》,由科技处、人文社科处和教务处组织相关专家认定学术成果的等级,作为进行相应资助的依据。
4.奖项评定。离退休工作处依据科技处、人文社科处和教务处专家评审结论和资助额度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分管校领导签批。
三、时间安排
1.2017年5月中、下旬:搜集整理科研成果、填写表格。
2.2017年6月:专家评审,公布获奖成果名单。
四、具体要求
1.高度重视。本次成果认定和评奖是贯彻落实《中共青岛大学委员会关于充分发挥离退休老同志作用推进高水平大学建设的意见》和《青岛大学离退休学术专项基金管理办法》的第一次活动,对于充分发挥离退休老同志的作用意义重大,需要各部门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协调一致地完成各项评奖活动。
2.缜密组织。老教协、各支部、各科室要积极配合做好宣传、发动、组织和材料填报等工作,及时收集相关材料并上报综合信息科。老教协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提供科研成果汇总。
3.本通知未尽事宜,依据《青岛大学离退休学术专项基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附件:
1. 青岛大学离退休学术专项基金申请表—学术专著(教材)类
2. 青岛大学离退休学术专项基金申请表—论文(专利)类
3. 青岛大学离退休学术专项基金申请书
青岛大学离退休党委(工作处)
2017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