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年度全省离退休干部信息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市党委老干部局,省委各部委、省政府各部门老干部(干部、人事)处,各人民团体老干部(组织、人事)处,有关企业、各高等院校党委、中央驻鲁单位老干部(组织、人事)处(部、科):
现就2012年全省离退休干部统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离休干部信息统计
1、2012年离休干部统计报表填报工作继续使用《全国离休干部信息管理系统》软件。
2、2012年离休干部统计工作应在信息维护的基础上进行,离休干部信息项内容不全或发生变化的要及时完善修改,认真校核,并按“中组部全部上报”格式上报。
统计报表数据要与信息库数据一致,其中第1—4表中的数据,必须由信息库自动生成。第一表中的两年数据对比,出现差数的要另附差数原因说明。信息库之外的统计数据,要手工录入到计算机统计报表中,校核后上报。统计报表报送到光盘或U盘的,可在“信息交换”下拉菜单中选择“套表数据批量上报”进行报送。
3、凡离休干部单位隶属关系调整的,原管理单位要主动与接收单位联系,将调整出的离休干部信息及时转交接收单位,并在上报报表时附有关情况的说明;尚未完成人事工作交接的,原则上由原管理单位负责离休干部信息维护和统计工作,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涉及到企业倒闭、破产、兼并,特别是跨省的,务必做好离休干部信息的交接工作,确保不重不漏,保证信息的完整性和统计数据的准确性。
4、各省管企业,由省国资委负责统一汇总上报。
5、省直各单位于2012年12月20日至28日,各市、省国资委和有关企业于2013年1月7日至8日将离休干部信息盘、统计盘及报表一并报送省委老干部局调研处。各市汇总表、盘报送一式二份,另附县市区汇总表、市直汇总表及县市区表各一份;省直单位各报送一份报表、盘。有享受副省级单项及以上待遇的离休干部或老红军的单位要单报详细名单(于2012年度死亡的要注明)。
二、建立退休干部信息库
1、退休干部信息统计使用《全国离休干部信息管理系统》软件中的“退休干部信息管理子系统”(系统软件待发)。
2、退休干部的信息采集对象包括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的退休干部。其中事业单位退休干部应为同级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纳入干部管理权限范围的人员;企业退休干部应为党委、党委组织部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任命和管理的企业退休人员,或领取了退休干部证的企业退休人员。
3、信息采集和录入工作流程及统计报表填报说明。
⑴填写《退休干部信息采集表》(附件2)。信息采集是做好退休干部信息管理和统计的基础工作,各单位要严格按照《退休干部信息采集表填表说明》(附件3),认真如实填报,填报内容应与退休干部档案记录相一致。对于掌握不清的信息项,要做好档案查询工作。
⑵建立退休干部信息库。《退休干部信息采集表》填报结束后,要按照要求,及时准确地录入到《全国离休干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退休干部信息管理子系统”中,并认真做好信息校核工作。
⑶退休干部统计数据的生成。退休干部信息采集、录入、校核等工作结束后,应及时生成统计报表。生成后的统计数据要与信息库中的数据一致,如果出现不一致的情况,要及时查找原因,予以纠正。
⑷上报相关数据。退休干部信息库建成后,各单位要将退休干部信息和统计表以光盘形式报送山东省委老干部局调研处。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离退休干部信息统计工作意义重大,特别是退休干部主要情况的统计和退休干部信息库的建立在我省老干部工作史上是第一次,是一项标志性工作。各级老干部工作部门要高度重视,由主要领导牵头,成立退休干部信息统计专项工作组,明确负责科(处)室,指定专人负责,尽快安排部署本次信息统计工作。
2、明确分工,密切配合。离退休干部统计工作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各级老干部工作部门认真负责,全力以赴,同时积极争取和依靠组织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支持,做好查阅档案等方面的工作。
3、严格要求,保证质量。退休干部统计,从信息采集到录入信息库,整个统计工作必须认真负责、一丝不苟。严把质量关,不得弄虚作假、瞒报、漏报,确保信息的真实、准确。省委老干部局将适时对各市、各部门退休干部信息统计工作进行检查和抽查。
四、报送时限
离休干部信息统计工作于2013年1月8日前完成。省直各部门、有关企业、各高校和中央直属单位退休干部信息统计工作要于2013年3月14日前完成,各市工作要于2013年4月19日前完成。
各市、各部门和有关企业于2013年1月11日前,将此次退休干部信息统计工作的负责科室、负责人名单及联系方式,报送至山东省委老干部局调研处邮箱tx169@163.com。
联 系 人:窦晋文 孙亦飞
联系电话:0531-86904184
报送地址:济南市经十路18962号省老干部活动中心215房间
邮 编:250001
附件:
1、2012年度各单位报送离休干部信息、统计盘及报表时间安排表
2、《退休干部信息采集表》(到下载专区查看)
3、《退休干部信息采集表填表说明》(到下载专区查看)
中共山东省委老干部局
2012年12月7日
附件1
2012年各单位报送离休干部信息、
统计盘及报表时间安排表
2012年12月20日上午
山东师范大学
山东广播电视大学
山东中医药大学
山东体育学院
山东教育学院
山东艺术学院
山东财经大学
山东建筑大学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
山东轻工业学院
山东交通学院
山东行政学院
山东农业管理干部学院
山东青年政治学院
山东工会管理干部学院
山东政法学院
济南大学
2012年12月20日下午
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
省人大办公厅
省政协办公厅
省纪委
省委组织部
省委宣传部
省委统战部
省委政策研究室
省台办
省委党史研究室
省直机关党工委
省委老干部局
省信访局
省委党校
省妇联
团省委
2012年12月21日上午
民盟山东省委
民革山东省委
省工商联
大众报业集团
省发展改革委员会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省人口和计生委
省民委
省总工会
省法院
省检察院
省科学院
省社科院
省医科院
省农科院
省社科联
省文联
省作协
2012年12月24日上午
省科协
省侨办
省职教办
省人防办
省轻工业协会
省机械工业协会
省纺织工业协会
省石油化学工业协会
省农机办
省畜牧兽医局
省建筑材料工业协会
省外事办
省史志办
省中小企业办
省国防科工办
省轻工联社
省供销社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省教育厅
省科技厅
2012年12月24日下午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商务厅
省民政厅
省公安厅
省司法厅
省安全厅
省财政厅
省审计厅
省交通运输厅
省农业厅
省文化厅
省海洋与渔业厅
省国土资源厅
省体育局
省林业局
省建管局
省档案局
省物价局
2012年12月25日上午
省工商局
省统计局
省粮食局
省旅游局
省环境保护厅
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
省广播电影电视局
省新闻出版局
省煤炭工业局
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省质监局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省机械设备成套局
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省经济技术开发中心
省老龄委办公室
山东老年大学
省第一干休所
省第二干休所
2012年12月25日下午
省出版总社
省卫生厅
省水利厅
省气象局
省地震局
省储备物资局
财政部驻山东省财政监察专员办
新华社山东分社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山东局
2012年12月26日上午
省工程咨询院
山东黄河河务局
省国税局
省监狱管理局
2012年12月26日下午
济南铁路局
中建八局
中铁十局集团公司
中铁十四局集团公司
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
2012年12月27日上午
山东大学
省泰山干休所
中储济南物资公司
中国人寿保险山东省分公司
中国人保财险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2012年12月27日下午
东航山东分公司
省烟草公司
山东中烟工业公司
山东联通公司
山东通信服务公司
中国重型汽车集团
省电力集团公司
省邮政公司
中国石化集团山东石油分公司
2012年12月28日上午
人民银行济南分行
建设银行山东省分行
交通银行济南分行
农业银行山东省分行
工商银行山东省分行
2013年1月7日
济南 泰安 济宁 滨州 聊城 莱芜 潍坊 淄博 临沂 齐鲁石化公司 胜利石油管理局
2013年1月8日
威海 青岛 烟台 东营 枣庄 菏泽 日照 德州 省国资委
驻济以外的省直、高校、部属单位,请在规定时间内由驻地市委老干部局代为上报,或用特快专递直接寄送省委老干部局调研处(地址:济南市纬一路484号省委大院南楼1号楼207室,联系电话:0531-86904170,邮编:25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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