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大学离退休工作处老同志文化活动中心管理服务规定

作者:周志强  来源:  编辑:胡艳芳    时间:2024-09-25 11:07:23    浏览:

为更好发挥青岛大学离退休工作处老同志文化活动中心作用(以下简称“活动中心”),切实为离退休老同志提供充满活力、和谐温馨的学习交流平台,丰富离退休老同志的精神文化生活,不断满足老同志的文体活动需求,进一步提高离退休老同志生活质量和幸福感,结合上级有关规定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管理服务规定。

一、活动中心工作宗旨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干部工作的重要论述,立足学校实际,强化党建引领,以贴近和服务学校广大离退休老同志为宗旨,挖掘资源,健全机制,改进方法,加强管理,做好服务,不断满足广大离退休老同志的精神文化需求,努力打造安全舒适、充满活力、和谐温馨、老同志满意的学习交流平台。

二、活动中心课程设置原则

活动中心课程设置应结合离退休老同志的兴趣爱好、特点需求和身体状况。坚持多样性原则,涵盖文化艺术、体育健身、养生保健、信息技术等多个领域。坚持适应性原则,避免离退休老同志过度劳累和难度过高。坚持实用性原则,与日常生活密切相关,帮助离退休老同志提升生活技能、丰富文化素养,同时要体现高校特色和文化养老优势,具有一定的知识性、趣味性

三、活动中心课程类型

活动中心应充分发挥老年教育主阵地作用,整合利用各类学习活动资源,开办但不限于以下课程类型:理论学习类,各类政治理论学习讲座及学习班,讲解党的最新政策和时事热点。文化艺术类:书法、绘画、摄影、合唱、民乐、朗诵、手工、戏曲等课程。体育健身类:球棋类、太极拳、舞蹈、瑜伽、健身操、牌类、门球等展演和比赛等。养生保健类:医疗保健、中医养生、营养膳食、心理健康咨询等专家讲座。信息技术类:智能手机使用、电脑基本操作、便捷网络服务使用方法等生活应用类讲座和课程。

每门课程根据特点设定相应人数,按照课程表统一上课。每学期课程结束后,根据离退休老同志的反馈和实际情况,进行课程调整和完善。

四、活动中心开课安排

活动中心开课时间原则上与学校校历安排同步。

每学期开学前,离退休工作处公布课程信息,遴选确定师资,组织学员报名。开课时间原则上为周一至周五,周末、法定节假日根据学校通知另行安排

每门课程每周统一安排1次,每次2学时。参加省、市、学校和处里安排的活动需加练的,离退休工作处另行统一调整。

五、活动中心授课教师聘任

活动中心教师由离退休工作处聘任,教师聘任应坚持政治标准,注重选聘有爱心、具备较高业务能力、热心老年教育的人员,确保为老年学员提供高质量的教育服务。优先聘任具有专业资历和丰富教学经验的师资,包括本校退休教师、相关领域的专家教授等。鼓励本校有特长的在职教师和学生志愿者利用空余时间参与授课。建立活动中心师资库,由离退休工作处统一发放聘任证书,未经同意,活动中心各班(队)及个人不得私自聘请老师。

六、活动中心学员管理

每次开课前,离退休工作处统一发布报名通知,离退休老同志根据自身情况,填写个人信息和所选课程,(采取线上或线下的方式),自愿报名参加,报名按先后为序,报满为止。原则上每人每学期最多可报2项课程。

报名工作截止后,离退休工作处制作班级名册,为录取学员发放学员证,学员与所报班()负责人联系,确定上课准备和时间安排。

学员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活动中心管理规定,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旷课,互帮互学、团结互助,共同营造进步和谐的氛围。积极参加老年课堂组织的演出活动,积极为老年课堂发展营造积极的宣传氛围。

学员要爱护学校教学设备和公共设施,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杂物、不随意张贴,自觉维护课堂良好的教学环境;不在课堂或微信群内发表不当言论,禁止学员私自串联或组织其他学员参与和从事商业活动,禁止以老年课堂名义擅自参加校外活动。

学员在学习过程中注意自身安全,不提倡带病上课。

七、活动中心教学管理

活动中心各课程班次应按照离退休处审定的课程课表开展教学活动。授课教师应提前制定教学计划和教案,按要求上报离退休工作处审核、备案,确保教学内容的系统性和连贯性。教学过程中,应注重与学员互动交流,及时解答学员问题,关注学员学习进度和效果。

学员需按时参加所报课程,遵守课堂纪律,有事请假,上课统一佩戴学员证,无学员证和不服从管理者禁止上课。

教师和学员应相互尊重,互相帮助,积极参与课堂互动和实践活动,爱护教学设施和器材,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离退休工作处定期组织对教学质量进行评估,通过学员反馈、听课等方式,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和内容。

对于完成课程学习且表现优秀的学员,颁发结业证书或荣誉证书,并优先推荐到校、市、省参加相关比赛和展演。

八、活动中心场地与设备管理

活动中心场地与设备由离退休工作处统一管理,定期进行维护和更新,原则上只供校内离退休老同志使用。离休工作处安排专人负责教学场地管理和调配,确保教学环境安全、舒适、整洁,未经离退休工作处批准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使用、非本校离退休教工不得随便进出活动中心各活动室。

九、活动中心运行保障

成立活动中心运行服务保障工作小组,由离退休工作处分管负责同志担任组长,离退休工作处综合信息科和各课程班级负责人为成员,工作小组负责协调解决活动中心使用过程中的具体问题。

活动中心开设课程及管理维护所需经费由离退休工作处专项经费支出,确保课程顺利开展。经费使用应遵循公开、透明、节约的原则,接受监督和审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未尽事宜由离退休工作处负责解释和修订。


青岛大学离退休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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